为提高财务结算效率,减少现金管理风险,根据学院已实现聚合支付和财务使用无现金系统的现状,作如下规定:
1.财务日常不再保留库存现金,所有现金及时存入银行,各单位需要现金,需提前申报。
2. 财务报销原则不支付现金,一律通过无现金系统转账结算。
3.学费缴纳优先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或学院网上缴费平台,使用微信、支付宝或银行卡缴纳。
4.学生各类代办费或其他各类收款均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收取。
5.与我单位的资金往来,一律转入我单位对公账号,确需收取现金,需事前申报。
财务处
2022年2月11日
2022年02月11日